令人痛心的噩耗再次传来,5月29日16时30分许,南昌市青山区方大特钢公司炼铁分厂2号高炉煤气管道发生燃烧爆炸,造成作业人员1死9伤。今年以来发生的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夺走了很多人的生命,令人为之惋惜。
安全生产离不开人,而容易犯错误是人类与生俱来的弱点。墨菲定律告诉我们,做任何一件事情,如果客观上存在着一种错误的做法,或者存在着发生某种事故的可能性,不管发生的可能性有多小,当重复去做这件事时,事故总会在某一时刻发生。当预防措施还不能在绝对程度上杜绝和消除事故发生的可能性时,佩戴个体防护装备就成为防御外来伤害、保证个人安全和健康的主要手段之一。
为了减少事故对人的伤害,《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必须为劳动者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防护服),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劳动者应当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市场上有很多个体防护装备(以往称劳动防护用品),是以保护劳动者安全和健康为目的,并直接与人体接触的装备或者用品。大多数劳保用品都是直接配带在职工身上,比如手套,头盔,防护服等。少了这些防护,身体就与危险直接接触了,所以劳保用品是职工安全的最后一道措施。
生产作业人员在劳动生产过程中应按规定穿戴防护装备(包括但不仅限于防护服),这既是安全生产的需要,也体现了党和国家对劳动者生命安全的重视。发放职工个人劳动防护用品是保护劳动者安全、健康的一项预防性辅助措施,企业必须按照劳动条件发放。哪些工作需要发放防护服呢?包括井下作业;有强烈辐射,烧灼危险的作业,比如炼钢工人、锅炉工;有刺割、绞辗危险或严重磨损而可能引起外伤的作业;接触有毒、有放射性质,对皮肤有感染的作业;接触有腐蚀物质的作业;在严寒地区冬季经常从事野外露天作业而自备棉衣不能御寒的工种及经常从事低温作业的工种才能发给防寒服装。
全国著名工装企业、防护科技领域的先行者——"沃克迪威"提醒企业管理层和企业员工,在工作期间必须穿戴个人防护装备,关键时候可能救员工一命,千万马虎不得。